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为: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
①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③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2)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②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③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③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并制定具体办法;
④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③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