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季度将辖区内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 急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半年将辖区内的一级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报送至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 存单位还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向公安机关备案。
注意:此处的备案不是一般的告知制度,而是一种审查监管制度。
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审查、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