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一)机动车通行规定
1.同车道行驶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二)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 公里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