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消防设计和施工的质量责任(2021年考)
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 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