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分类和组成
1.区域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2.集中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且包含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员值班的场所:
1)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的消防联动设备。
除消防控制室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