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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租赁期限的,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border: 1.0000pt solid windowtext;" valign="center" width="474">
分为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和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两种情形。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人(买受人)
出卖人
承租人
支付价金
纠纷索赔时协助
交付标的物给承租人
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
支付租金
维修、保管租赁物
二级建造师
《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题专项班
授课老师: 凌平平
主讲老师:凌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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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2)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卖合同(3)租赁合同是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与租金对待移转的双务、有偿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是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单务、无偿的借用合同(4)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该特征区别于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借用合同(5)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持续性。该特征区别于一次性给付和转移永久性所有权的买卖合同2、租赁合同的类型与合同形式(1)定期租赁合同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年。
(1)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有体物、非消耗物(2)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买卖合同(3)租赁合同是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与租金对待移转的双务、有偿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是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该特征使租赁合同区别于单务、无偿的借用合同(4)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该特征区别于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借用合同(5)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持续性。该特征区别于一次性给付和转移永久性所有权的买卖合同
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定期租赁合同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年。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20年②定期租赁中,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低于6个月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2)不定期租赁合同:①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的;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③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
概念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工作内容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但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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