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许可管理与污染防治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 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 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 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 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国家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 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 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等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