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控制系统的安全设计
(1)控制系统的设计
应使机械的零部件能承受在预定使用条件下的各种应力和干扰;
(2)软、硬件的安全
①硬件:传感器执行器、逻辑运算器等;
②软件:内部操作或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注】不宜由用户重新编程的应用软件,可在不可重新编程的存储器中使用嵌入式软件;需要用户重新编程时,宜限制访问涉及安全功能的软件
(3)提供多种操作模式及模式转换功能
(4)手动控制器的设计和配置应符合安全人机学原则
①控制装置和操作位置应使操作者对危险区直接观察范围最大;
②手动控制器应配置在安全可达的位置,并设置在危险区以外;
【注】紧急停止装置、移动控制装置等除外;
③手动启动装置附近应有相应的停止控制装置及紧急停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