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设施(或物质)保障责任
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包括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委托和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确保其处于可控状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