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职责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 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6) 监督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核发合格证。
(7) 依法制止元证操作特种设备。
(8) 参加或进行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职责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 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使用、维修保养、
化学清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时,有权通知违规单位予以纠正。
(5) 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6)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