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个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储存量,应大于或等于该系统所保护的全部防护区中需要灭火剂储存量的最大者。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与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3.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4.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灭火浓度应大于或等于灭火浓度的1.3倍,设计惰化浓度应大于或等于惰化浓度的1.1倍;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
(三)l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灭火浓度应大于或等于灭火浓度的1.3倍,设计惰化浓度应大于或等于惰化浓度的1.1倍;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