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水源的检查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水的pH值应为6.0~9.0。给水水源的水质不应堵寒消火栓、报警阀、喷头等消防设施,影响其运行。通常,消防给水系统的水质基本上要达到生活水质的要求,消防水源的水量应充足、可靠。
1.市政给水管网
(1)市政给水管网可以连续供水。
4.天然水源
(1)利用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宜为90%-97%。
5.井水
井水作为消防水源,直接向水灭火系统供水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且当每眼水井的深井泵均采用级供电负荷时,才可视为两路消防供水:若不满足,则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6.其他水源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一般只宜作为备用消防水源,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口水质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