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 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