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消防验收的组织形式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实施
2)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通常包括验收受理、现场评定和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等阶段。
(1)验收受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
(3)出具消防验收意见。现场评定结束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据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给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消防验收的时限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在现场评定检查合格后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