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巡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组织具有专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巡查人员在活动举办前2h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全程开展防火巡查: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防火巡查的内容应该包括:
(1)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2) 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3)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 防救援机构所提意见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6)重点操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0)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