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产品现场检查
(一)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检查
包括合法性检查和一致性检查。70%;">型式试验报告、相关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明等质量证明文件。
(4)对于不属于强制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消防产品以及不适宜进行现场检查判定的消防产品,可在现场随机抽取样品,送法定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同时抽封相同数量的样品留存备查。
3.检查记录
(1)检查时,应填写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检查的项目应逐项记录,不合格情况的描述应清晰明了,语言简洁规范,数据准确可靠。
(2)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应由检查人员、被检查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方管理人员对检查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时,应在检查记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