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包括4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二、备案和审查
(1)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2)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3)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同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