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的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 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2.证据的保全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 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法院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应当主动调查收集,主要包括:(1)涉及可 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民事诉讼法》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 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下列证据不能 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当事人的陈述;(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