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是指义务人未能自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人民法院执行机构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制度。
2)指定执行和提级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 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执行中止,是指执行过程中发生法定情形,暂停执行程序,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恢 复执行的制度。
执行终结,是指执行过程中发生法定情形,导致执行程序已无必要或者无可能性, 故而结束执行的制度。执行回 转,是对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而设立的补救制度,旨在恢复原状,维护当 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