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2)救援窗口。
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要求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p>
场地的坡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停靠和消防敦援作业的要求。
三、救援窗口的设置:
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外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