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
(1)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质量事故调查
1)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发生质量事故后,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质量事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