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单位5+个人1):
(1)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5)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6)按规定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p>(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11)在城市市区内的施工线程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14)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或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