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整治工作。为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专门制定《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方案要求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 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重点针对以下 问题: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 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 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17)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