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1.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1)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款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①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②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索赔款。索赔款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①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②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奖励款。奖励款应当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①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②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