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法定招标的范围
1)必须招标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①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额10%以上的项目;②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可以不招标的特殊情况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对可以不招标的项目补充:
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