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委托代理
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的法律特征
①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①②⑤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