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4)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5)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
①技术资料应完整;
②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③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当装修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工程验收应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