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1)同一项日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司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