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实告知的义务
为了劳动合同订立得适当可靠,以及合同订立后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 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必要信息,即一方对另一方都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劳动合同法》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 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双方当事人了解对方的必要信息不仅有利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实现,还关系劳动者 在劳动中的生命健康以及劳动待遇等问题。
(2)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有效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实践中,时常发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金钱担保、提供担保人,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现象,这明显违反了平等自愿的原则,而且,也产生了一系 列相关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