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
1、《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p>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
(1)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①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②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4)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
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一般也是5年复审1次,复审结果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