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合同管理
(1)分包合同管理是指对分包合同的招标、评标、谈判、合同订立,以及生效后的履行、变更、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终止或结束的全部活动的管理。如果在工程施工中重新委托分包商,必须经过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批准。
(7)除了遵循总包合同管理原则外,分包合同管理还应做到:
① 当业主指定分包商时,承包商应对分包商的资质及能力进行预审(必要时考查落实)和确认。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b.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c.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d.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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