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书。
2)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等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专有、共用部位,以及专有、共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责任、义务。
4)物业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行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责任: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