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行业新工人上岗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的
2.安全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工段、区、队) 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
车间 (工段、区、队) 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p>
4.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
车间 (工段、区、队) 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岗位之间工作街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