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行业新工人上岗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 、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的
2.安全培训时间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3.车间 (: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重新上岗培训要求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