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3.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增值税销项税额=税前造价x9%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5.当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增值税=税前造价x3%
税前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