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基坑施工监测技术应用
(2)现场监测的对象宜包括:
①支护结构;
②基坑及周围岩土体;
③地下水;
④周边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包括周边建筑、管线、轨道交通、铁路及重要的道路等;
⑤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宜实施自动化监测:
①需要进行高频次或连续实时观测的监测项目;
②环境条件不允许或不可能用人工方式进行观测的监测项目。
(5)监测预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变形监测预警值应包括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预警值和变化速率预警值。
(7)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建设方提供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