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
①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②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③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要约与承诺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成立
①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⑤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订立合同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不当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