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 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 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 册建造师担任。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1)担任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管理工作;(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