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为 790897 个
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包括五大类:①法规变化类:法律法规变化;②工程变更类: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3)合同价款计算与调整工程价款管理是指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签证款、工程结算款、保修金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遵守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竣工结算总额;②已支付的合同价款;③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④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二、合同价款的调整(一)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二)物价变化在合同中约定可调人工、承包人自行购买的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物价变化在约定范围或幅度之内时不调整,超出约定范围或幅度之外时按实调整。但是由于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用于调整的价格或单价:(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二级建造师
《市政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题专项班
授课老师: 凌平平
主讲老师:凌平平
免费试听
1)合同价款的确定【12、19、24年改错】
合同价款约定方式紧急抢修、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2)合同价款管理
1.用于未能完全预见或详细说明工程的暂列金额合同总价内的暂列金额用于未能完全预见或详细说明的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工程量,按合同单价计算调整价格;完成相关工程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变化的,可按工程变更的规定计算调整。合同价款应按所确定的调整价格与暂列金额的差异进行调整。2.用于合同价款调整的暂列金额合同总价内的暂列金额用于工程合同价格调整的,合同价款应按所确定的调整价格与暂列金额的差异进行调整。除用于工程变更、未能完全预见和详细说明工程、新增工程、工程索赔而引起措施项目、合同工期变化外,发生其他用于合同价款调整的暂列金额事件的,合同清单的措施项目费与合同工期均不应作调整。
欢迎您
登录233网校
同步数据不丢失哦~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4
二建薪资
二建考试时间
精讲班
题型分布
新疆二建
社保
备考资料
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