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为 19360 个
劳动关系协调的合同化
根据劳动关系所具有的平等性和财产性的特征,在劳动关系协调中突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作用,通过双方平等协商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条件的基准化
根据劳动关系所具有的隶属性和人身性特征,由国家制定劳动标准,明确劳动的基本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通过确定工时、休息休假、工资、劳动保护等标准,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划出底线。
劳动者保障的社会化
(1)就业前,接受职业教育、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
(2)就业后,在年老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常称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物、精神财富和行为,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表现为一定的来源:初级人力资源管理 2026-09-16 17:25:25
范围
内容
用人单位
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
适用劳动法的劳动者包括: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
登录233网校
同步数据不丢失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