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padding: 0px; font-size: inherit; color: #a50021; font-weight: bold;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