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2)劳务分包合同有关各方义务
(1)工程承包人义务
①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⑤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⑥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施工配合与验收
(2)施工验收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 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I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I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