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频发倾向理论(强调个别人是事故根源)
事故频发倾向是指个别人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
结论: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措施:①人员选择,即通过严格的生理、心理检验,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特征及动作特征等方面优秀的人才就业;
②人事调整,即把企业中的事故频发倾向者调整岗位或解雇。
海因里希统计分析了55万起机械事故发现,无伤害事故、轻伤事故、死亡及重伤事故之间的比例为300:29:1,即在330起事故中,有300起无伤害事故(未遂事故), 29起轻伤事故(轻微事故),1起死亡与重伤事故(严重事故),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亦称“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或“海因法则”)。
意义: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存在更多的轻微事故 和未遂事故,因此要从控制事故隐患入手加强安全管理。(常在河边走,必然会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