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4)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按照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4、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