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
我国财政收支活动是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环节,它既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又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我国目前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左右,说明收入差距已经偏大,因此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已经被政府确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
(二)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
1.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
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履行主要是为了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因此,财政的收入分配范围也就是社会公平的实施范围。凡应纳入工资范围的收入都应纳入工资总额,取消各种明补和暗补,提高工资透明度;实现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商品化;适当提高工资水平,建立以工资收入为主、工资外收入为辅的收入分配制度。
3.加强税收的调节作用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通过间接税调节各类商品的相对价格,从而调节各经济主体的要素分配;通过企业所得税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