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造价鉴定组织
(1)鉴定人的配备。
1)鉴定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但是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非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人员作为辅助人员,参与鉴定的辅助性工作。
2)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指定2名及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
4、出庭作证
(1)鉴定人出庭作证时,应当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在委托人要求时出示。如人工费的形成是以鉴定项目所在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人工费为基础在合同中约定的,可按工程所在地人工费调整文件做出鉴定意见;如不是,则应做出否定性意见,供委托人判断使用。